央行直接购买股票理由不成立

Songcheng Sheng (First Author)

科研成果: 期刊稿件期刊论文

摘要

近期,市场出现了中国人民银行可能考虑购买股票的传闻。我们认为,央行直接购买股票或者ETF的理由不成立。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,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、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。法无禁止即可为,理论上,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没有明令禁止央行购买股票或股票ETF的行为。但是,从各个方面考虑,央行都没有必要直接购买股票。
源语言简体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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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浙商
3
已出版 - 2019

关键词

  • ETF 国债
  • 公开市场
  • 央行
  • 政府债券
  • 股票
  • 金融债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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