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简单的合并“三会”并不能一劳永逸的消除监管盲区,引入“功能监管”才是治本之道。即,按照某项金融产品/业务的法律关系实质而非形式来实施监管。对非法集资的底线和红线,要监管打击。在监管力度方面,应该坚持负面清单原则,管住底线。
源语言 | 简体中文 |
---|---|
页(从-至) | 9 |
期刊 | 中国经济信息 |
期 | 5 |
出版状态 | 已出版 - 2016 |
关键词
- 功能监管
- 治本之道
- 法律关系
- 监管力度
- 负面
- 金融产品
- 非法集资
Shengjun Liu (First Author)
科研成果: 期刊稿件 › 期刊论文
源语言 | 简体中文 |
---|---|
页(从-至) | 9 |
期刊 | 中国经济信息 |
期 | 5 |
出版状态 | 已出版 - 201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