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怎么来理解三权分置?过去有很大的争论,有一种意见认为土地的所有权应该还给农民,因为土改以前,土地所有权是农民的,后来公社化以后变成集体的;另外一种意见认为集体所有制还要坚持。我个人感觉“三权分置”是解决这个争议达到共识的方式。所谓“三权分置”就是把所有权、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开设置,经营权就可以流转了。
源语言 | 简体中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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页(从-至) | 38 |
期刊 | 农村工作通讯 |
期 | 11 |
出版状态 | 已出版 - 2015 |
关键词
- 公社化
- 农民
- 土地所有权
- 土地经营权
- 承包权
- 流转
- 集体所有制
吴敬琏
科研成果: 期刊稿件 › 期刊论文
源语言 | 简体中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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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 | 农村工作通讯 |
期 | 11 |
出版状态 | 已出版 - 201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