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近期,市场出现了中国人民银行可能考虑购买股票的传闻。我们认为,央行直接购买股票或者ETF的理由不成立。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,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、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。法无禁止即可为,理论上,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没有明令禁止央行购买股票或股票ETF的行为。但是,从各个方面考虑,央行都没有必要直接购买股票。
源语言 | 简体中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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页(从-至) | 25 |
期刊 | 浙商 |
期 | 3 |
出版状态 | 已出版 - 2019 |
关键词
- ETF 国债
- 公开市场
- 央行
- 政府债券
- 股票
- 金融债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