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入功能监管才是治本之道

Shengjun Liu (First Author)

    科研成果: 期刊稿件期刊论文

    摘要

    简单的合并“三会”并不能一劳永逸的消除监管盲区,引入“功能监管”才是治本之道。即,按照某项金融产品/业务的法律关系实质而非形式来实施监管。对非法集资的底线和红线,要监管打击。在监管力度方面,应该坚持负面清单原则,管住底线。
    源语言简体中文
    页(从-至)9
    期刊中国经济信息
    5
    出版状态已出版 - 2016

    关键词

    • 功能监管
    • 治本之道
    • 法律关系
    • 监管力度
    • 负面
    • 金融产品
    • 非法集资

    引用此